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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錨 」定Web3.0 未來高峰會暨 RWA 研究與技術成果發布會

  • 作家相片: mcalai
    mcalai
  • 8月7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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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在推動穩定幣發展時,資料治理和風險防治應關注哪些重點?

(1) 首先,律師需協助發行人嚴格遵守有關KYC/CDD/AML等和資料處理有關的法例,重點是8月1日正式實施的《穩定幣條例》,例如條例中要求發行人需留存用戶資料至少5年的規定。

(2) 在香港來講,律師需協助設計符合《個人資料(隱私)條例》的收集流程,避免過度採集;

(3) 在時間中,處理資料後不包含個人資料,可合理規避受《個人資料(隱私權)條例》的監管。


2. 對於內地企業想在香港進行Web3.0的技術及商業合作需要注意哪些法律及合規風險?

(1) 跨境法律監管的區分:

內地對加幣貨幣領域採取較嚴格的政策和法規,香港對虛擬資產已經有比較完備的法律,所以在香港開展web3.0業務需注意申請取得業務所需的牌照和申報,同時避免觸犯內地的相關法規(例如非法經營、非法集資)。

(2) 建議:內地企業在跨國發展虛擬資產業務時,可優先考慮和香港的持牌機構合作,以規避違規風險,例如和Web3.0標準化協會的會員企業優先合作。


3. 未來Web3.0監理創新可能有哪些突破方向?

(1) 從香港來講,我覺得香港未來可以跟上美國、歐洲領先國家的web3.0監管政策。

(2) 一個方向是:利用AI人工智慧協助監管機構進行內部和行政監管,創造一個鬆緊有度、有利於產業健康發展的監管環境。


4. 香港的Web3.0監管如何能與內地的法律法規形成有效互補?

(1) 兩地法律對內地及香港跨境的虛擬資產、RWA、穩定幣業務有互補的監管法規;

(2) 以RWA為例,內地背景的企業若透過在香港或境外發行RWA代幣化融資,需要分別遵守兩地的法規。例如在分別搭建境內及境外的架構時,需分別依據兩地的准入要求設立或變更經營主體、簽署RWA合約。



賴文俊律師

賴文俊(有限法律責任合夥)律師行主管

省級政協委員

珠海學院客席教授

中國法律專業委員會副會長

絲綢之路經濟發展研究中心董事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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